11月21日,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、杭州城西科創大走廊管委會聯合發布《關于城西科創大走廊實施差異化購房的通知》,為緩解城西科創大走廊住房供求矛盾,促進職住平衡,明確在城西科創大走廊范圍內實施差異化購房政策。
《通知》要求,自政策發布之日起,實施范圍內領取預售證的新建商品住房項目,應提供不少于準售房源總套數50%的房源,定向供應給在實施范圍內穩定就業或落戶滿一定年限的“人才無房家庭”“其他無房家庭”和“其他家庭”三類購房家庭。除按規定定向供應的房源外,其余不高于準售房源總套數50%的房源按現行規則公開銷售。
具體內容如下:
一、實施范圍
城西科創大走廊內的所有鎮街為實施范圍,包括五常街道、倉前街道、余杭街道、閑林街道、中泰街道、瓶窯鎮、良渚街道、蔣村街道、三墩鎮、文新街道、古蕩街道、靈隱街道、留下街道、青山湖街道、錦北街道、錦南街道、錦城街道、板橋鎮和玲瓏街道等鎮街。
二、實施內容
實施范圍內的新建商品住房項目,應提供不少于準售房源總套數50%的房源,定向供應給在實施范圍內穩定就業或落戶滿一定年限的購房家庭。
在實施范圍內穩定就業或落戶滿一定年限的購房家庭分為以下三類:
第一類:在實施范圍內連續繳納社保滿24個月的高層次人才無房家庭,以及在實施范圍內連續繳納社保滿24個月的經城西科創大走廊管委會認定的人才無房家庭;
第二類:在實施范圍內連續繳納社保滿24個月的無房家庭;
第三類:在實施范圍內連續繳納社保或落戶滿24個月的其他家庭。
其余不高于準售房源總套數50%的房源按現行規則公開銷售。
本通知發布之日起領取預售證的項目按本通知執行,本通知發布前已領取預售證的項目按原政策執行。